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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15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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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曾诉郭庆祥名誉侵权案”二审纪实

“郭范之争”再次上演“捂”戏

来源:中国贸易报  

    郭庆祥

    范曾

    ■任钦功

    【编者按】

    缘起:2010年5月,郭庆祥发表《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一文(以下简称《郭文》),批评了目前一位“大红大紫的书画名家”的创作。

    2010年9月,范曾起诉文章作者郭庆祥,称文章已经对自己的名誉权造成严重侵害,要求被告郭庆祥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500万元。

    2010年12月底,郭庆祥公布了“范曾流水线作画”的照片。照片上范曾正在最后一张宣纸上点染,另一幅则是如出一辙的多幅“老子出关”画作。

    2010年12月底范曾学生称照片非流水线作画证据。

    同月,范曾的学生崔自默表示,这些照片是他拍摄的,是为了赞扬范曾绘画技巧精湛。不想却被郭庆祥拿去当作老师“流水线作画”的证据。

    2011年6月7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郭庆祥书面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7万元。

    2011年9月6日下午14时,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门外聚集了来自全国的数十家媒体记者,原定公开开庭审理的“范曾诉郭庆祥名誉侵权案”二审关注热度空前高涨。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法院以“只是谈话,不是开庭”为由,拒绝记者进庭旁听。“整个程序都是按照正常的开庭程序进行的,双方代理律师当庭进行了辩论。法庭最后宣布将不再开庭,择日宣判。”下午17时,郭庆祥的代理律师富敏荣对记者说,本该正常公开审理的“郭范案”再次上演“捂”戏,让记者们如坠雾中。

    激辩“流水线作画”

    富敏荣律师介绍说,6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一中院组织郭庆祥、《文汇报》与范曾三方进行谈话,对本案上诉进行审理。在庭审中,郭庆祥、《文汇报》的代理律师与范曾的代理律师围绕三个问题展开了激烈争论:

    第一,有没有“流水线作画”的事实?范曾的代理律师称:郭庆祥在1994年、1995年左右确实去过范曾的画室买画。而当时范曾的画室仅20平方米,不可能进行“流水线作画”,因此郭庆祥称亲眼见到范曾“流水线作画”是不诚实的。对此,郭庆祥和《文汇报》的代理律师指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范曾“流水线作画”,证据包括郭庆祥的亲眼所见、一审庭审中证人赵刚的证言,著名文艺批评家解玺璋先生的文章也能证明这一点,另外,范曾的学生崔自默也在他的博客“自默文化网”中公布了范曾“流水线作画”的照片。富律师还指出,范曾的代理律师在一审庭审中也承认“流水线作画”是范曾的一种“创作”方式。

    第二,“贬损”是不是侮辱?范曾的代理律师称:郭庆祥在涉案文章中使用了“才能平平”、“装腔作势”、“逞能”、“炫才露己”、“虚伪”等贬损的词语,侮辱了范曾的人格,因此构成名誉侵权。郭庆祥和《文汇报》的代理律师认为:贬损不等于侮辱。事实是唯一的,针对事实的意见可以是多元的,譬如一部电影,有说好的,也有说很烂的,任何批评用语都具有贬损性,也可能会使人的社会评价降低,但批评不等同于侮辱。关键要看是否是毫无道理的谩骂和丑化,是不是有事实基础,例如对贪官说“贪得无厌”并不构成污辱。在本案中,《郭文》所使用的“才能平平”等词语,显然不属于侮辱谩骂性用语。而文中所有评价,均有客观事实依据,因此虽然《郭文》对范曾进行了批评,但不构成侮辱。

    第三,郭庆祥有没有主观恶意?范曾的代理律师认为:郭庆祥早年以4000元/平方尺的价格购买了范曾的字画,却很快转卖或赠送给他人,而范曾的字画现已超过15万元/平方尺,因此郭庆祥心态失衡,想通过对范曾进行贬低以打压范曾字画的价格,达到能低价收购范曾作品的目的,因此郭庆祥发表涉案文章是出于商业利益的动机,在主观上是存在恶意的。郭庆祥和《文汇报》的代理律师指出:范曾代理律师的推论是没有依据的。郭庆祥在涉案文章中明确表明:对没有保留范曾的作品“一点也不后悔”。早在15年前,郭庆祥就亲眼目睹了范曾“流水线作画”,15年来,郭庆祥并没有对范曾进行揭露。但“流水线作画”这一现象近年来在中国美术界愈演愈烈,对中国艺术的发展和公众对艺术的认知造成了极其负面的影响,对收藏家也是不公平的。郭庆祥作为收藏家和评论家,撰文是出于其良知和公心,其立意是艺术批评和学术争鸣。而且范曾“流水线作画”是客观事实,郭庆祥也没有在文章中指名道姓,这足以说明郭庆祥仅仅是就事论事,针对的是现象而非个人。郭庆祥的代理律师还当庭出示了6月14日出版的《北京晚报》作为新证据:范曾的代理律师在一审宣判后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明确表示范曾与郭庆祥之间并没有私人恩怨。因此郭庆祥不存在恶意,他的文章旨在批评美术界的不良现象。

    在庭审结束后,郭庆祥一方拒绝在法院的组织下进行调解,法官宣布不再另行开庭审理,将择日宣判。

    《文汇报》为何上诉?

    今年6月7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郭文》中通篇对范曾的诗、画、书法、作画方式及人格分别做出了贬损的评价,造成其社会评价的降低及精神痛苦,郭庆祥的行为构成对范曾的名誉侵害。另外还认为:因郭庆祥曾收藏范曾的作品,二人系交易的双方,交易行为之中存在商业利益,故郭庆祥称其文章为纯粹的文艺评论的观点,法院不予采信。一审判决被告郭庆祥书面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7万元。

    对第二被告《文汇报》,法院认为:虽然《文汇报》对刊载的文章未严格审查,存在一定过失,但其行为尚不足以构成对范曾的名誉侵权,故对于范曾要求《文汇报》承担侵权责任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随后,郭庆祥和《文汇报》均提起上诉。郭庆祥在上诉状中认为,一审判决混淆了文艺批评、学术争鸣与名誉侵权的界限,“诗、画、书法”作为文艺作品,“作画方式”即创作方式,都是文艺批评对象,应当承担艺术评价。而如果文艺家的某些表现或品质可能对其文艺创作产生影响或反映出了文艺界的某种风气或趋势,也可作为文艺批评的对象。即使是负面的评价,仍属于学术争鸣的问题。文章中提到的范曾进行“流水线作画”、高调亮相媒体、画作价格极高等也均是客观事实。因此,郭庆祥没有对范曾进行诽谤。既然是文艺批评,评价当然应该是贬义的,只要是为了表达自己学术观点的需要,只要是基于客观事实,而不是进行恶毒的人身攻击,就不应当认定为侮辱。况且,范曾是一位公众人物,应该接受和容忍人们的各种评价,包括负面评价。

    此外,一审判决以存在商业利益为由,推断郭庆祥有自私动机,而否定了《郭文》为纯粹文艺批评,这个推断缺乏证据支持。即使发生过交易,作为消费者,当然有权利对商品提出批评。《文汇报》的代理律师表示,《文汇报》已对刊载的文章尽到了审慎审核义务,在《郭文》发表前,《文汇报》已对文中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核实,查明文章内容属实,对文中出现的不恰当言辞也进行了调整,文章不存在对范曾个人的诽谤和侮辱,一审判决认为《文汇报》存在一定过失的意见有误,因此提出上诉。

    艺术批评经历的一场灾难

    “范曾诉郭庆祥名誉侵权案”一审判决结果出来后,无异在法律界和文艺理论、批评界引起一场“地震”:北京、上海的学者们针对此案分别召开了学术研讨会。“为什么法律事实如此清晰的案件会被判决败诉?这让我们法律界人士也很难理解。”“它没有划清学术批评与侵害名誉权之间的界限,会让今后的文艺批评只唱赞歌,这将是艺术批评经历的一场灾难。”华东政法大学法制新闻研究中心将各地学者、文艺批评家的文章和讨论意见汇编成《范曾诉郭庆祥和<文汇报>等名誉侵权案社会影响报告》一书,对“郭范之争”带来的“后影响”进行了深入探索。

    文艺批评家许石林在《抬口棺材写评论》一文中不无担忧地写到:“法律告诉我们,文艺批评将成为一个高危行当。往常我写评论,很信奉一句外国人说的话:‘评论的唯一语言就是批评。’可是,这个‘开天辟地’的判决后,有人说至此进入了文艺定向赞美的新时代。今后写真正的文艺评论,要有当烈士的准备。”

    崔自默:“按完脚你能不给钱吗?”

    二审庭审前,范曾的学生崔自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拍摄的老师作画的图片是2005年发到网上去的,其实不止这一组,这么多年也没有人关心、议论。被郭庆祥作为‘流水线作画’的证据后,才被媒体广泛使用。范曾知道后非常脑火,以为是我故意提供给郭庆祥的,所以我说‘流水线作画是一种创作方法,你说它降低了艺术性,大家可以争论,天底下的道理都是越争论越明。我也不赞成打官司,所有的批评者都是你的关注者、研究者。我拍的照片重新被解读,引发了关于‘流水线作画’和文艺批评的大讨论,这对艺术来说可能是个好事。”

    为什么“流水线作画”会成为一种现象,会有市场?崔自默说:“那你在大街上看了耍猴、杂耍或者按过了脚,你还能不给钱吗?”崔自默说:“‘泛大师’的时代已经过去,国际艺术界正迎来‘大宗师’的时代,我们必须重新审视我们传统的绘画艺术和创作方法。”

    律师质疑审判程序

    富敏荣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郭范案’的两次审理都存在程序不当的瑕疵,一审法院没有公开宣判,没有告知双方当事人宣判日期,而是把判决书邮寄给我们;二审违背最高法院提倡的公开审判原则。法律规定只有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情况下,由当事人提出获准后,才不允许旁听,除此都应公开审理,而此案显然三种情况都不符合。我已当庭提出,这种‘谈话’方式实际是开庭,不准旁听的做法已违背了公开审判的原则。”

    对此,富敏荣表示,他对二审审判的结果不无担忧。郭庆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输得起,我对判决输赢并不在意,也不会让这场官司牵涉太多精力,这场官司的意义在于让普通大众明白什么是真正的艺术美和艺术价值,艺术家采用流水线作画,没有了情感和时代精神,就同工匠无异,他的创作也就成了商业产品,商业产品也应承担商业评价。今后,我的正常艺术批评也不会停止。”

    庭审结束后,范曾的代理律师在接受北京一家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范曾人在法国,他坚持希望二审可以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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