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检查将分为两级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记者 静安
近日,北京市地方标准《北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检查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公布。《规范》首次提出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的综合安检系统理念,是我国第一个针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检查的标准。此《规范》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规范》根据活动的规模、社会影响程度、性质、社会关注度等风险因素,明确划分了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检查的等级,并规定了各级安检活动的安检主体、方式、程序等。
《规范》规定,大型群众性活动分为普检、巡检、抽检三种模式和一级安全检查、二级安全检查两个等级。
《规范》规定,自8月1日起,北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检查将分为两级。其中,对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现场可实施封闭管理的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人才招聘活动,实施一级安检措施。现场进行封闭管理,配备安全检查系统,对进入活动现场的人员、车辆、物品实施普检,辅以巡检。
对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人才招聘,占用公共道路举办的线路型活动或参加人数众多的庙会、灯会、游园会等活动,实施二级安检措施,根据活动情况采取普检、巡检、抽检等方式。
该《规范》首次提出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的综合安检系统理念。同时,还明确了人身安检、车辆安检的设置要求和程序要求以及X光机、便携式炸药探测仪、通过式金属探测门等13类大型活动常用安检设备的种类和参数指标,并根据有可能遇到的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类型,明确了对安检应急情况处置要求。针对参加活动人员的安检,冬季要达到每小时500人,夏季达到每小时800人。
此外,安检人员的着装标准、从业要求和行为规范也被纳入了《规范》的内容。根据规定,所有安检服务企业的安检人员女性比例不低于20%,对提供安全检查服务时获知的客户个人隐私和明示保密的商业秘密长期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
对不配合安检的人员,警方可对其实施教育,带离现场;有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行为的,可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可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