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纠纷联动调解机制化解社会矛盾
来源: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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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2011年6月28日,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举行了建立商事纠纷联动调解机制新闻通报会和合作签约仪式。
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秘书长王承杰在致辞中表示,商事纠纷联动调解机制新闻通报会具有两个重要意义:第一个意义是,认真落实和深入推进了中央关于化解矛盾共建和谐社会的方针,贯彻落实诉讼和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通过解决商事纠纷的积极实践,最后真正做到化解社会矛盾;第二个意义是,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经济社会矛盾加深,且容易激化,这关系到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北京西城区法院副院长刘草生在致辞中指出,建立联动调解机制,体现了双方对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不懈努力和追求。建立这样一个工作机制的目的,就是要不断创新,完善适合商事调解发展的机制、体制,进一步提高调解的公信力,将诉讼调解与非诉讼调解有机的结合起来,形成多种调解力量、调解资源和信息的相互融通,实现社会矛盾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下的最有效化解。为避免一方故意采用“拖延战术”,调解的期间会进行严格限制,原则上不超过20天。如果调解不成,西城法院则依法按照程序及时审理判决。 (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