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贸易报社

第A1版:经贸要闻 4下一版
第A1版            经贸要闻
 
今日关注

2011年6月23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央行:禁止办理与内地无贸易往来人民币购售

来源:中国贸易报  

    ■商武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了加强离岸人民币交易监管的规定,其中包括境外参加银行不能办理与内地企业无直接贸易往来支付的人民币购售业务。该规定旨在监控跨境资金的异常流动。

    德意志银行发布报告认为,规定旨在加强对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的监管,不仅没有新的限制,反而首次将人民币FDI(外商直接投资)规定正式化。央行加强监管或令离岸人民币即期卖价受到影响,而香港人民币存款增速亦可能因此小幅下降。

    加强离岸人民币交易监管

    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通知规定,境外参加银行只可为内地企业作为收款或付款方的贸易项目办理人民币购售业务,不能办理与内地企业无直接贸易往来支付的人民币购售业务。

    通知要求,境外参加银行只可为在3个月内具有真实贸易支付需要的企业客户办理人民币购售业务;企业客户在境外参加银行办理人民币购售后,必须在同一家银行完成购售相关的贸易支付;境外参加银行应当追踪客户购售人民币后的资金流向,对新客户及金额较大的交易作更详细的审核,注意监测异常交易。而境内企业进口支付的人民币不得在境外(含香港)直接购汇后支付给境外出口商,境内结算银行不得提供此种人民币结算。

    该规定旨在监控跨境资金的异常流动,防止投机性资金流入内地。分析人士认为,央行在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推动集中在香港的离岸人民币交易发展,同时在力图阻止投机人士借助迅速壮大的离岸市场来押注人民币走势,以防止其影响经济稳定。

    人民币FDI规定首度正式化

    针对上述规定,德意志银行发布报告认为,规定旨在加强对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的监管,不仅没有新的限制,反而首次将人民币FDI规定正式化。

    德意志银行称,该规定中很重要的一条是关于人民币FDI的,对用于新设立企业出资、并购境内企业(不含返程并购)、股权转让以及对现有企业进行增资、提供股东贷款,非金融类外商直接投资的人民币结算给出详细指引。

    “人民币FDI是去年下半年提出来的,以个案逐个审批形式进行,这个通知因此首次将人民币FDI的规定正式化。在我们看来,这表明对现有FDI规定的放松,我们预期官方的人民币FDI规定会在未来3-6个月出台。”该行认为,更多跨国公司会来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所得收益以人民币FDI形式回流的通道很可能非常强劲,而受离岸人民币债券投资者进行更多资产掉期的影响,离岸人民币的交叉货币掉期曲线有上行压力。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主办单位:中国贸易报社 |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元西桥中国贸易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