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渠道营销“围城”产销双方应协同合作
来源:中国贸易报
■徐淼杨颖魏小央
由于生产能力提高,产品日益丰富多样,生产商之间的竞争日益加剧,市场态势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连接生产与消费的流通部门的职能也随之强化,这就使销售商在整个链条中变得越来越强势。同时,一批大型流通企业集团经过发展转变成为商业巨头,它们在与生产商、供货商的对话中更容易取得主动,它们的出现带来了流通模式的新变化,也更加巩固了销售商在流通渠道中的控制权。目前,销售商控制着市场上更多的流通渠道,这是其在整体经济环境中商业地位提高的表现,也是销售商实力增强的结果。
但问题是,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中,销售商对渠道的过度控制,激化了其与供货商之间的矛盾,一些不利于产销关系的现象已经开始出现。从康师傅不满家乐福上涨入场费到部分供货商不满国美增加渠道费,供货商和销售商之间似乎永远是一种冤家对头的关系,然而,在你争我夺的过程中,供应商不堪重负,而销售商看似取得了更多的利益,但也背负着被供货商抛弃的风险。因此,找到一条互利共赢的道路显得更为迫切。专家建议,可以从物流等方面加深合作,让两者都得到实惠,同时让利消费者。
物流:协同运输管理
激烈的竞争更加要求企业具备低成本的优势,而这一优势的获得,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在物流环节上充分地挖掘。而这必然要求生产商、供货商与销售商之间建立良好的联系与沟通,共同针对特定产品选择或规划物流系统,保证最低廉的物流成本,扩大自己的利润空间。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物流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约18%左右,比发达国家高出一倍,过高的物流成本导致不少商品价格畸高,为生产商、供货商和销售商都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压力。
为了改善物流环境,缓解压力,各商家可谓绞尽脑汁。2000年,全球最大零售商沃尔玛向供货商宝洁、货运巨头亨特提出了一个新型的合作方案,要在三者间实现更透明的信息交换,共同决策,这就是协同运输管理的开始。达成合作关系以后,沃尔玛大大减少了货物处理的步骤,而亨特减缩了16%的装卸货等待时间,空载率下降3%,宝洁也实现了库存的下降。
“这种模式很值得学习。生产商、供货商通过提前与运输商分享信息,保证运输工具及时到位,提高回程货物装载率;销售商则要学习不再只做规则的订立者。”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王冷玫说,“供应链中的各方建立一种共赢的合作伙伴关系,站在供应链战略的高度实施协同运输管理,将保证货物以更低的成本及时地送到销售商及客户手中。”
合作:建立兼顾各方利益的机制
在商业资本优势下,逐利动机引发了销售商对销售渠道的过度控制——对生产商和供货商的盘剥,给他们之间的关系蒙上了阴影。只有各方开展合作,建立起充分兼顾各方利益的机制,才是他们共同发展和获利的最好选择。在这方面,海尔和苏宁曾为业界树立了一个很好的典范。
2004年11月,苏宁和海尔在南京共同成立了“苏宁海尔经营推进公司”。作为二者间进行合作的一种全新模式,该公司是一个非实体性的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为苏宁和海尔联合实施商品库存、产品销售的对接管理,以及开展双方在货源、资金、客户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合作。通过经营推进公司的工作,海尔的产品在苏宁的周转率明显提高,双方的促销资源也得到了有效整合,在面对消费者时能提供更优惠的价格,而海尔产品的售后服务、零配件供应等也更加便利。根据苏宁半年度报表显示,在“苏宁海尔经营推进公司”运作的半年里,海尔全系列产品整体销售达到20.2亿元,比2004年的销售额增长了一倍。
无论是生产商的产品,还是销售商的服务,都只有被消费者认可才可能带来利润,而随着商品销售的多元化发展,全方位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将很难由生产商或销售商单独做到,只能通过合作的方式,共同发挥作用。对此,专家建议,销售商应该努力改善和生产商、供货商的关系,建立自己固定的合作对象,保证能够及时拿到新产品,抢占市场先机;生产商、供货商尤其是中小型的生产商、供货商,应该更用心做好自己的产品。各方建立起互信合作的机制,共同寻找利益平衡点,实现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