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强外资并购审查
或列出敏感行业清单
来源:中国贸易报
■ 本报记者 舒畅
近日,《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发布,不由得引发外资企业新一轮猜想。这是否意味着中国政府将对外资在华经营念起“紧箍咒”?
对此种议论,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在例会上做出澄清,建立安全审查的制度是中国对外开放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的标志,也标志着中国将会在不断扩大开放的目的完善产业安全的机制。
并购审查国际通行
“外资并购安全审查是国际惯例。”姚坚说。推崇“自由市场”的美国,在外国投资方面也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审查制度。不久前,华为发表声明称,决定接受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IFUS)的要求,撤回收购3Leaf部分资产的申请,这意味着华为第二次进军北美市场的行动以失败告终。
据了解,CIFUS是美国管理外国投资的专管部门,设立的初衷是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与该委员会配套的,则是特别设立的外国投资审批制度。该委员会一般从是否涉及国防生产能力,是否涉及向特定国家销售、转售军事技术,以及是否影响美国在国家安全领域的技术领先地位这三大因素,来考虑是否审核通过该投资项目。
“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是世界通行惯例,我们正是吸收了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才建立起来的。这关系到国防安全、国民经济稳定运行和社会生活基本秩序,任何国家都非常重视。倒是我们国家前几年对这一点没有给予足够重视,这个缺陷必须补上。”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说。
据姚坚透露,在《通知》以及相关细则制定过程中,有关部门充分听取了业界的意见,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的意见。由此可见,“收紧”外商投资关口一说并没有充分依据。制度建立势在必行
据了解,现行的《反垄断法》对外商投资并购安全审查提出了法律规范。
去年4月,针对“中国投资环境恶化”一说,国务院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其中就提出建立外商投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
据国家发改委负责人介绍,外资并购促进了中国利用外资方式多样化,在盘活存量资产、引入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但如果管理不好,也会产生影响国家安全的问题,一些并购项目引起了各界关注。
据商务部统计显示,2010年,中国吸收外资1050亿美元左右,但是,在整个吸收外资框架之中,并购方式的投资只有3%。然而,去年全年全球直接投资是1.12万亿美元,其中超过70%是以并购方式实现的。
联合国发布的《2009年至2011年世界投资前景调查》认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中国是最具吸引力的投资国。
此外,中国美国商会通过对美国企业调查显示,80%以上的售房企业对今后5年在中国的业务前景表示乐观;73%的企业明确表示将扩大在华业务。
“从中国吸收外资的发展趋势看,并购将会成为今后的趋势。”姚坚说,“随着外商投资中并购模式逐步扩大,及早地借鉴国际规范来制定外商投资的安全审查制度是必要的。”
审查保护国家、行业安全
近年来,外资对中国产业投资方向正悄然发生变化,开始了从注重“量”到注重“质”的升级,引资优惠政策也逐渐被产业政策所替代。
2010年,外资在华不再享有“超国民待遇”,中国对外资的利用正向“理性”回归。在这期间,许多中国企业希望通过并购这一方式或直接吸引资本或获取先进技术。
然而,在并购成功之后,不少中国企业却消失在公众的视野当中,这引发了舆论对外资并购的担忧。一些外资企业并购目的值得质疑,他们以消灭国内竞争对手,获取中国市场份额甚至垄断为目的;另外一些外资在并购之后,把国内企业转变为其下属一家“既没有知识产权,也没有核心技术”的加工企业。
针对这种情况,上述发改委负责人表示,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将以保护国家安全为原则,主要从4个方面审查:一是并购交易对国防需要的国内产品生产能力、国内服务提供能力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影响;二是对国家经济稳定运行的影响;三是对社会基本生活秩序的影响;四是对涉及国家安全关键技术研发能力的影响。“有可能列出一份战略性和敏感性行业的清单。这份清单将包含很多行业,同时划分也很细。”商务系统一位参与细则讨论的知情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有关需要进行并购安全审查的行业领域、金额范围等标准,都将在商务部正在制定的实施细则中得到细化。